医院污物、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有哪些
医院污物、医疗废物产生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种类繁多。根据国家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10月10日印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把医院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性物资、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即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带有病原体的培养基,病理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医疗活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人体组织或器官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1)外科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或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或尸体。(3)医学病理检查的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组织(含人体和实验动物)、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诊疗工作中使用过的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1)针类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等;(2)其他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医用玻璃类锐器,包括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四)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是指医院库存的过期、淘汰、变质、被污染的废弃药品或生物制品,包括:(1)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2)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