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news_view.aspx?id=372&gp=152
新环境保护法能否突围?
来源:本站时间:2016/5/13 9:42:44

环境保护部常年参与大项目环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实的情况是,环评无法从决策的前端介入,往往是一个项目已经定了要建在一个地方再来做环评。即便是这个地方不适合建工厂,环评的作用却反倒是部分成了要让该项目获得理论上的“环境可行性”。小项目如此,大项目更是如此,环境保护部经常有各地的环境保护厅长、局长,带着“军令状”来跑项目,只为一个当地政府心急火燎要上马的重大项目尽快获得环境保护审批。

    西南某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市环境保护局长曾经领着当地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在一年时间内连续“跑北京”,将一个环境保护部很不情愿批复的高污染、高能耗且争议巨大的化工项目给成功地“跑了下来”。

    而当时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项目之所以能够获批,是因为地方和企业都做出了很多承诺。没有水,就修建水利工程并且跨流域调水;没有排污条件,就修几十公里长的排污管道;没有环境容量了,就关停几十家其他的企业来给该项目腾容量,在保证水和空气都“限期达标”的情况下,环境保护部再没有合法的道理不给他批。

    记者获得的一次江苏某市的政府会议记录显示,该市主要领导在会上提到两个煤化工项目名字,并批评环境保护局,“拖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批,环境保护局左一个报告,右一个报告,今年风行评议,要打你们不及格!”

    这位当时该市的主政工作人员在批评中还提出,“环评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能只考虑环境保护,不考虑发展,过分强调环境保护……不发展你环境保护局长的工资从哪里来?……××牛奶项目,两年了,八字还没一撇。三公里之内不能有污染企业,不就是一句话吗,要这么长时间!”由于两个煤化工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部门迟迟未批相关项目,相关领导甚至被质疑存在“玩忽职守”,导致监察部门介入约环境保护局领导进行了谈话。

    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根据最新统计,新环境保护法生效以来,各地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人民币,罚款数额达723万元。

    在3月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回应环境保护问题时也提到,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是“有牙齿”的环境保护法,对污染“零容忍”,而且惩治措施也非常严格。

    她同时也提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但仅有这部法是不够的,现在我们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一系列相关的法律也都要“动大手术”。

    环境保护部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不仅是与法律相关的解释、细则和配套的制度、标准,还有我们环境保护执法的队伍建设都很重要。这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有理有据,不会“自己给自己挖坑”。

    除了对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环境保护法》也有很多实际操作问题亟待进一步厘清。比如说很核心的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具体执法过程中,怎么来判定和解释‘严重污染’呢?”该公务员说:“如果没有量化的定义,随意裁量权交给了执法人员,这个弹性就大了。执法人员被反告‘滥用职权’和‘侵犯私有财产’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到时候又如何来认定谁是谁非呢?”可见,新的法律尽管赋予了执法者“牙齿”,但依然需要再进一步完善。而更重要的,是“顶层设计”的一些改变。

    环境保护公务员的尴尬角色和环境保护“执法难”的现实里可以窥见另一层含义———地方政府对于GDP的依赖以及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保护与妥协。“要解决这个问题,除非公务员考评不考GDP,而是考核民生和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部一位公务员对记者说。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欧阳志云告诉记者:“但如果说不考核GDP,又考核什么呢?所以我们需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作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框架的提出者,欧阳志云已经潜心研究了多年生态系统价值化的核算指标。实际上,中国也有一些地方早已展开了先期的试点工作。“这依赖于一把手的开明,整体的GDP可以不要。”他举例说,早在2007年之前,浙江省就已经开始这一尝试,将生态功能区划做到每个县,有的地方考核GDP,有的地方就不考核。